一、很多小伙伴在被公司强迫离职后向公司寄发了《被迫离职通知书》并且已经被公司签收了,但是到了仲裁庭和法庭上并没有被采信这是为什么呢?
二、原来是他们在寄发邮件的时候并没有将收件信息填写清楚,因此仲裁员法官无法判断该文件已被单位签收。
三、那么邮寄文件要注意什么细节?怎么才能保留作为证据呢:
1、收件人上要写清楚公司的全称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名字,收件地址要写上公司的注册地址
2、要写清楚寄件的日期
3、要内件品名或备注上写寄发文件的名称,如:文件标题为《被迫离职通知书》,那么就写上被迫离职通知书即可
4、寄件的时候建议使用ems,因为无论是仲裁庭还是法庭一般邮件都是使用ems
5、要求邮递员提供将邮件的寄件人底单,保留作为证据
6、最后在邮件送达后要到网上查询文件的寄送情况,然后截图保留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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