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支持引进人才租住人才公寓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吸引人才入园兴业,提供优质的过渡性住房保障,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根据《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长发〔2017〕10号)、《进一步落实省市政府支持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发展系列政策的实施办法》(长马园管发〔2021〕2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人员
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在园区工作,与园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如实接受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为视频文创核心产业链相关业务范围的企业或科研、教育等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人才;园区高质量发展急需的、为园区提供第三方服务的专业人才,包括但不限于智库专家、业界导师、工程技术人员等人才。
2.本人及配偶在长沙内五区无住房或已购未交付商品房的人才。
(二)适用载体
在园区范围内、经管委会认定的人才公寓,其租赁价格报管委会核准,不得高于同区域市场均价。
二、支持措施
支持引进人才租住园区范围内的人才公寓时,按以下类别给予租金补贴:
(一)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根据长沙市关于高精尖人才、紧缺急需人才、青年人才等类别高层次人才的认定结果,分别给予 2 年人才公寓租住费用全额补贴。
(二)新入园工作高校毕业生:对新入园工作的博士、硕士、本科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分别按 12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发放人才公寓租住费用补贴,最长不超过两年。园区企业聘用的专科毕业生,经企业认定属于核心业务骨干或紧缺急需人才,报管委会审核后,可参考本科毕业生享受政策补贴。
(三)新入园企业管理人员:对园区重点引进企业在筹备期派驻园区的管理人员,给予 3 个月人才公寓租住费用全额补贴。
(四)第三方服务专家顾问:对由管委会或园区企业邀请,为园区提供短期服务的智库专家、业界导师、工程技术人员等,按实际租住时长给予人才公寓租住费用全额补贴。
三、申请补贴流程
符合人才公寓租住条件的人才,按下列程序申请租房补贴:
(一)申请人需持以下资料向所在单位申请,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料汇总和申报:
1.《马栏山视频文创园人才公寓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明、无房证明(已购房未交付的提供购房合同);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第三、四类人才分别提供《企业招商入驻协议》及任职证明、来园工作凭证);
4.与申请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人才认定证书;或任职证明;或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5.由人才公寓运营单位出具的租赁发票。
(二)人才公寓运营单位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核查其租赁期限、房租缴纳等情况,并将公寓整体配租情况反馈至管委会。
(三)管委会对申请企业及人才的基本情况进行复核,根据政策按月将租住公寓补贴至个人。租用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补贴标准核算至实际租用天数执行。
注:人才公寓的配租及管理由人才公寓运营单位负责。
四、附则
1.租住人才公寓补贴每半年由企业或机构统一进行申报。租住人才为夫妻双方的,以一方作为申报人享受政策。已享受长沙市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的人才,不重复享受。
2.享受租住人才公寓3个月全额补贴的新入园企业或机构管理人员须经管委会认定,且单家企业享受该条政策的管理人员最多不超过5人。
3. 享受本办法支持的人才,与园区企业或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少于3年。
4.人才公寓租住补贴申报将实行全过程信息公开,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监督。申报人须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若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失信毁约等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的,停止享受相关政策,追回已拨付的资金。
5.本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6.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马栏山(长沙)视频文创园管理委员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