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一名催收员提到:他就给债务人通过短信发送了一张假电子律师函,被债务人投诉到网贷平台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黑猫投诉,网贷平台现在要求他们催收公司停业进行整改,再次遭遇债务人投诉,网贷平台就会取消跟他们催收公司合作,而他被催收公司罚了2000块钱,催收公司要求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他打电话给债务人,债务人现在诉求是要求催收公司和网贷平台进行赔偿,而催收公司要求这名催收员赔偿2万元钱进行道歉和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那么,催收员只是一名教唆犯,受催收公司教唆帮助实施对债务人进行侵权,造成债务人生活和工作受到影响,催收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催收公司要求催收员赔偿债务人2万元钱进行和解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而催收公司受银行和网贷平台进行委托对债务人实施侵权行为时,侵权责任由受托人(催收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委托人《银行、网贷平台》有过错的,共同承担侵权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债权责任的承担】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六十一条【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七条【违法代理及其法律后果】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