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陈某诉向某贵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因租赁物存在权利瑕疵,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024-18-2-111-001 / 民事 / 租赁合同纠纷 /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21 / (2021)渝04民再5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12.02
【裁判要旨】1.出租人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应当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租赁物存在权利瑕疵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承租人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因出租人和第三人权属争议导致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租赁房屋为另作其他经营活动而支出装修费用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相应损失。02.重庆某桥小贷公司诉重庆某龙置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小额贷款公司利用其关联公司收取融资咨询服务费行为的定性2024-18-2-103-002 / 民事 / 借款合同纠纷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2021.06.24 / (2020)渝0118民再16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12.02【裁判要旨】小额贷款公司利用其关联公司,以收取咨询费、管理费等名义预先扣除借款本金、变相收取高额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借款金额认定借款本金并依法计息。03.天津市某商务发展服务中心诉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天津某置业有限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被拆迁人对还迁房享有的拆迁安置补偿权益可以排除抵押权人申请的强制执行2024-07-2-471-011 / 民事 / 执行异议之诉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4.08.02 / (2024)最高法民再140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12.06【裁判要旨】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补偿权益优先于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可以排除抵押权人申请的强制执行。
2.拆迁人、被拆迁人、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协议约定,由被拆迁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房屋作为还迁房,用于安置被拆迁人,以履行拆迁人的拆迁安置义务,房屋的位置、面积确定的,可以认定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04.某轮驳公司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海上拖船合同中拖船的基金设立2024-10-2-450-001 / 民事 / 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8.06 / (2021)辽民他280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12.06【裁判要旨】就拖驳运输中产生的赔偿责任,在承拖方拖轮与被拖方驳船分别属于不同主体所有或者经营的情况下,承托方拖轮在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时主张仅以拖轮船舶的吨位计算基金数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05.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诉向某会、重庆某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债务人自己提供物保与第三人提供保证并存时,债权人应当先就债务人物保优先受偿,再由第三人承担保证无效的赔偿责任2024-08-2-103-013 / 民事 / 借款合同纠纷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6.27 / (2022)渝05民终4498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12.09【裁判要旨】被担保的债权既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又有第三人提供的保证,第三人提供的保证无效,保证人和债权人均有过错的,债权人应当首先就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优先受偿,然后再由保证人在不超过债务人仍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06.尹某等诉赵某合伙合同纠纷案——微信公众号的网络虚拟财产属性和价值认定2024-08-2-127-003 / 民事 / 合伙合同纠纷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0.14 / (2019)沪02民终7631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12.09【裁判要旨】微信公众号是具有独立性、支配性、价值性的网络虚拟财产。微信公众号作为合伙运营的对象,其价值在合伙关系终止时应予以分割。微信公众号的价值在通过收益法评估资产价值的基础上,还需结合网络虚拟财产自身特点,综合考量微信公众号的持续运营状态、影响力和传播力的变化、与智力和劳动成本的依赖程度等影响因素后合理确定。07.深圳市某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郑州市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游戏币的虚拟财产属性及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游戏币交易服务正当与 否的认定2024-09-2-488-006 / 民事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2024.07.08 / (2022)粤73民终3597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12.09【裁判要旨】1.记录在网络游戏账号之下的游戏币属于虚拟财产。网络游戏用户能支配和使用所注册账户的游戏币,并享有排除他人妨害的权利,包括运营商在内的其他人不得擅自对账号内的游戏币进行删除和篡改等。游戏用户享有对合法取得的游戏币进行交易的权利,但应受游戏规则和游戏运营周期的限制。
2.对于通过非法行为获取的游戏币,游戏用户实施交易的相关利益不应得到保护。第三方交易平台明知可能存在利用外挂等破坏计算机程序的非法“打金”行为,仍提供游戏币交易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08.陈某云诉射阳县某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公司以财务资料灭失为由拒绝股东行使知情权的审查与处理2024-08-2-267-002 / 民事 / 股东知情权纠纷 /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24 / (2024)苏09民终1652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12.11【裁判要旨】知情权是公司股东的法定权利,公司拒绝股东行使知情权的事由具有法定性,不宜随意扩张。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灭失不属于拒绝股东行使知情权的法定事由。公司负有妥善保管财务会计资料的法定义务,对于因违反该义务导致财务会计资料灭失,致使公司股东无法行使知情权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09.广安市某灯饰诉某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合同纠纷案——商业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单方违约解除的法律后果2024-08-2-483-012 / 民事 / 合同纠纷 /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4.30 / (2023)川16民终329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12.11【裁判要旨】商业特许经营的主要特点是被特许人依赖特许人提供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及营业指导进行经营销售,需要在特许人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在被特许人货物完全来源于特许人的情形下,合同一旦被终止,被特许人因丧失特许经营权无法销售剩余货物。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的性质及该类商业活动的交易习惯,特许人单方解除特许经营合同后应当给予被特许人处理后续事宜的合理期限,被特许人请求特许人回收无法售出的剩余货物属于合理请求,应予支持。10.黄某诉重庆某公司劳动争议案——对女同事进行性骚扰的,用人单位能否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2024-07-2-490-010 / 民事 / 劳动争议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2023.12.07 / (2023)渝0101民初12337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4.12.11【裁判要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其实施性骚扰;企业应当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对女职工的性骚扰。对于劳动者利用与女职工的上下从属关系,采用摸手、挨擦、撩衣服、揪脸和言语等方式进行骚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张某文诉宋某欣离婚纠纷案——女方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应当全额返还彩礼2024-07-2-014-002 / 民事 / 离婚纠纷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0.26 / (2021)鲁01民终9515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12.11【裁判要旨】判断当事人是否存在借婚姻索取财物,应当综合考虑双方感情基础、共同生活时间、离婚原因、婚姻史等因素。对于接受彩礼一方存在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应当判令其全额返还彩礼,从而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维护正常的婚姻关系和公序良俗。12.周某阳与何某芷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约定“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效力认定 2024-10-2-521-004 / 民事 / 仲裁程序案件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12 / (2021)粤01民特28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4.12.11【裁判要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为“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对于“当地仲裁委员会”是否为约定明确的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及合同签订地均明确指向为同一地点,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当事人约定了明确的仲裁机构,该仲裁协议有效。13.陕西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张某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瑕疵约定的仲裁协议效力认定2024-10-2-521-003 / 民事 / 仲裁程序案件 / 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6.30 / (2023)陕03民特5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4.12.11【裁判要旨】因对仲裁规则不清楚,当事人约定了实际并不存在的县区仲裁委员会。若当事人对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县区所在的地市有唯一确定的仲裁机构的,可以认定当事人已选定仲裁机构,该仲裁协议有效。14.某建设公司诉某塑业公司、某胶业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案——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用人单位可以起诉要求第三人偿还其为员工垫付的医疗费用2024-01-2-373-001 / 民事 / 产品责任纠纷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4.18 / (2022)粤民再512号民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12.11【裁判要旨】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用人单位为避免劳动者因实际侵权人逃逸或赔付不足延误治疗而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后起诉要求第三人在依法应当赔偿范围内偿还其实际垫付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5.骆某诉某音乐电视传播中心、某电视台第三人撤销之诉案——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被告不能提起反诉2024-01-2-470-004 / 民事 / 第三人撤销之诉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8.04 / (2023)粤民终3004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12.11【裁判要旨】第三人撤销之诉旨在保护受错误生效裁判损害的未参加原诉的第三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被告即原生效裁判的当事人针对第三人提起反诉,起诉诉讼请求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本诉请求之间不存在牵连关系,不符合提起反诉的法律规定。本诉当事人对原诉判决不服,依法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寻求救济,其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中提出反诉,请求撤销或变更本诉判决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16.张某诉福州市某公交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劳动者对是否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单方选择权2024-07-2-186-003 / 民事 / 劳动合同纠纷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3.20 / (2022)闽01民终1168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12.11【裁判要旨】劳动者投诉用人单位,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过失性辞退情形,亦不符合因劳动者自身原因用人单位可以不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无过失性辞退情形。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依法享有单方选择权,用人单位无权拒绝续订劳动合同。17.中某公司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民事判决案——对澳门法院在刑事案件中有关民事损害赔偿的判决、裁定亦可申请内地法院认可和执行2024-10-2-458-002 / 民事 / 申请认可和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民事判决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8 / (2023)沪02认澳1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4.12.11【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本安排亦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有关民事损害赔偿的判决、裁定”。该条款明确了作为利害关系人申请认可和执行法院判决范围不仅限于两地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还包括含有民事损害赔偿内容的刑事判决、裁定。在审查认可和执行的标准上,应当按照《安排》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逐一审查。对于当事人已经收到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但未答辩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查程序。18.某银行诉孟某荣信用卡纠纷案——信用卡透支息费违约金总计应以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24%为上限2024-08-2-110-007 / 民事 / 银行卡纠纷 /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 / 2024.03.29 / (2024)吉7502民初22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4.12.11【裁判要旨】信用卡透支交易本质上是金融机构向持卡人出借款项。持卡人以金融机构主张的息费违约金等费用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国家有关金融监管规定、未还款的数额及期限、当事人过错程度、发卡行的实际损失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对发卡行诉求的息费违约金总额设定上限进行调整,该上限应当以借款未还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为上限进行计算。19.浙江省某旅行社公司与某邮轮公司、上海某旅行社公司合同纠纷案——中国法院可以基于中国与案件存在“适当联系”而行使管辖权2024-10-2-483-004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4.06.17 / (2023)最高法民辖115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4.12.11【裁判要旨】1.因涉外民事纠纷,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除身份关系以外的诉讼,首先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六第一款确定管辖法院。不具有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但案件与我国存在其他适当联系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该条第二款行使管辖权。
2.判断是否存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适当联系”,可以根据合同磋商地、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所在地、关联纠纷处理所在地等可能与法院地存在适当联系的因素进行判断。
3.案涉合同的履行既包含旅游合同的内容,也包含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法释〔2016〕4号)第七条第110项规定,案涉纠纷应当由海事法院专门管辖。20.珠江某货运码头有限公司诉佛山某港码头有限公司解散纠纷案——公司解散的要件审查2024-10-2-283-002 / 民事 / 公司解散纠纷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18 / (2019)粤06民初198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4.12.11【裁判要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21.孟某诉天津某云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施行不定时工作制后未实际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工时制度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2024-07-2-490-009 / 民事 / 劳动争议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15.06.18 / (2015)一中民一终字第0686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12.11【裁判要旨】用人单位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方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对于虽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但双方并未实际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工时工作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22.上海某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诉重庆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黄某、邓某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污损原著电影作品人物形象的再创作构成著作权侵权的认定2024-09-2-158-012 / 民事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7.31 / (2020)渝 05 民初 3828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4.12.11【裁判要旨】利用他人电影作品制作发布网络短视频,以不文明用语替换原著作品人物对话内容,污损原著作品人物形象,改变原著作品思想表达,应当认定网络短视频的制作者和发布者歪曲、篡改他人作品,侵害了原著作品的相关著作权利。23.上海某村民委员会诉张某、龙某祥、徐某忠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案——危险废物产生者应当承担被侵权人代为处置的合理费用2024-11-2-377-010 / 民事 /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 2020.01.30 / (2019)沪0151民初3894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4.12.11【裁判要旨】当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履行危险废物处置义务时,被侵权人代为处置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应当由危险废物产生者承担。危险废物产生者以其已承担刑事责任为由对民事责任的承担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4.邓某勇诉捷某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网络金融借款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案涉争议无实际联系的,视为协议管辖无效2024-01-2-103-005 / 民事 / 借款合同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3.03.09 / (2023)最高法民辖36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4.12.11【裁判要旨】当事人因通过网络签订金融借款合同而产生的诉讼纠纷,人民法院可以对当事人约定的签订地法院进行审查。如果协议约定的管辖法院与案件争议没有实际联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合同纠纷的一般管辖规定确定管辖法院。25.某村民小组、某经济合作社诉某贸易公司、林某沅、某实业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案外人不能通过执行异议之诉主张推翻作为执行依据的仲裁裁决2024-01-2-471-001 / 民事 / 执行异议之诉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10.10 / (2023)粤民终4470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12.11【裁判要旨】执行异议之诉不涉及对执行依据本身对错的评判问题。案外人所提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指向的特定标的物不应是执行依据已经确定执行的标的物。执行异议之诉的当事人,不能提出意在推翻作为执行依据的法院生效裁判的诉讼主张。当事人对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不服,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寻求救济。案外人认为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存在错误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通过第三人撤销之诉或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寻求救济。在执行依据为仲裁裁决和仲裁调解书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仲裁调解书,但不能通过执行异议之诉提出意在推翻仲裁裁决事项的主张。26.王某叶诉宁波市奉化区某经济合作社、宁波市奉化区某村民委员会、第三人宁波市奉化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所有权确认纠纷案——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村民委员会可以处分本村村民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2024-07-2-479-001 / 民事 / 所有权纠纷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 2023.06.12 / (2022)浙0213民初4595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4.12.11【裁判要旨】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财产所有人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该集体所有制组织对该财产享有处分权。村集体经济组织处分前述遗产时,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27.汪某军诉汪某荣定金合同纠纷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不因受让人已拥有其他宅基地使用权而无效2024-07-2-107-001 / 民事 / 定金合同纠纷 / 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4.20 / (2017)浙08民终334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12.11【裁判要旨】受让人在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签订前已有其他宅基地房屋的,并不影响该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