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者认可的职能技能培训,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可全免报名考务费、学杂费1次。
或者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参加其他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凭有效的培训合格证书和票据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报名考务费、学杂费1次,但报销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本人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倍。
二、申请材料
支付培训费用的有效票据
培训合格证书
经办机构批准的本人参加职业培训的申请报告
三、申请渠道
线上入口: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平台
线下地点:长沙失业保险业务办理地点
四、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