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进并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中的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新购商品住房后可以申请购房补贴。
1、新引进并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中的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
2、新购了商品住房后;
新引进并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中的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新购商品住房后可分别按200平方米、150平方米、100平方米标准以全市同期市场均价申请(单套)全额购房补贴。
国际顶尖人才:200平方米;
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150平方米;
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100平方米;
其中实际购房总额(以计算缴交契税的购房总额为准)超过全额购房补贴的,按全额购房补贴标准进行补贴;未超过的,按实际购房总额进行补贴。
全额购房补贴计算方式为补贴标准面积乘以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当月全市商品住房同期市场均价。
申请购房补贴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市委人才办出具的入选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相关材料;
2.申报对象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3.购买商品房期、现房的,提交所购房屋经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的商品房期、现房网签合同;购买存量房的,提交所购房屋的权属证书;如已抵押的,提交权属证书复印件和不动产中心开具的不动产登记情况表;
4.五年内(以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之日起算)住房不得交易的承诺书。
购房补贴由市住建局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常年受理,按季度集中审批。具体流程如下:
1、申报
申报对象可登录长沙市一体化人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或下载“长沙人才”APP进行自主申报;
2、审定
市住建局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会同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申报对象资格进行审核,提出拟补贴对象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审定;
3、公示
将拟补贴对象名单在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季度集中将购房补贴款拨付至补贴对象个人社保卡账户。其中高精尖人才的购房补贴分两次审核发放,首次发放购房补贴总额的60%,第三年经绩效评估合格的,续发购房补贴总额的40%;博士的购房补贴分两次审核发放,首次发放6万元,自首次发放补贴之日起仍在长工作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续发补贴余额4万元。